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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工会组织促立法规定最低工资 月薪至少六千多

2008-7-1 9:32:52 华夏经纬网

    据香港大公报报道,全港最大的工会组织工联会9日就立法规管最低工资提出建议,促请特区政府于本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,并以主体法例形式立法。他们建议最低工资的水平不应低于全港平均月薪约六成,即月薪不少于6903元、时薪33元。

  工资保障运动推行超过年半以来成效不彰,立法规管最低工资似乎势在必行。工联会理事长黄国健、立法会议员王国兴和权益委员会主任叶伟明9日一同召开记者会,公布该会研究部就立法规管最低工资的研究结果。

  黄国健表示,该会于3年前开始进行有关研究,并参考了香港多项统计数据和不同国家就保障最低工资的做法。他透露,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在本届会期内还将进行两次会议,报告正可以为他们提供基础资料。稍后他们还会将报告提交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。

  工联会促请特区政府于本年底前向立法会提交最低工资条例草案,他们为立法订下“时间表”,立法后首年内要在保安和清洁两个工种全面推行最低工资制度;而在立法后的两年内,凡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业或工种,均受最低工资法例保障。这意味着全港将全面推行最低工资立法,比工资保障运动行前了几步。

  报告还建议,日后订定最低工资标准,不低于全港平均每月薪金11325元约六成,时薪约为33元,若以一个月26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,则月薪为6903元。

  报告提出,特区政府应成立一个独立专家小组厘定最低工资,最低工资标准的厘定准则应考虑一篮子参考指标,包括工人及其赡养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、平均工资、劳动生产力、通胀率、就业率和社会保障水平等。

  对于采取主体法例形式立法,黄国健表示,此乃劳工界的“底线”。“如果清洁和保安已有法例保障最低工资,有些快餐店职员的工资更低的话,就是不公平。”他认为,若不将清洁和保安两个工种先列入“附表”,日后要加入其它工种的话,就要重新开展所有立法程序。

  至于为何将最低工资订于时薪33元,王国兴解释,是基于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数据,将目前全港平均工资的六成订为最低工资水平,若果只是以保安和清洁两个工种的工资作比较基础,数据并不客观。

  王国兴说,时薪33元只是足够基层家庭维持最基本的生活。黄国健补充说,最低工资水平的订定要考虑一篮子因素,他们建议时薪33元也可以再研究商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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